成都商報記者 韓利
  謝佳君
  核心提示
  開展專項整治
  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
  開展專項整治
  “各級黨委是正風肅紀工作的責任主體。”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正風肅紀工作作為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要在切實解決11個突出問題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突出針對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人員、時限要求和具體措施,真正取得實效”。
  快查嚴辦重處
  頂風違紀、邊整邊犯的
  快查嚴辦重處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切實履行牽頭抓總、組織協調職責基礎上,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專項檢查,“要盯住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廉政提醒,要定期公佈舉報電話,發動群眾參與”。
  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要加大查處問責力度,結合信訪舉報、巡察監督、集中督查等工作,建立“四風”問題線索排查機制,對頂風違紀、邊整邊犯的快查嚴辦重處,堅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強化警示震懾作用。
  日前,《成都市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深化正風肅紀工作切實解決“四風”突出問題11個專項方案》正式印發,11個專項方案針對政績觀不正確、執行不力、侵害群眾切身利益、行政行為不規範、違規選用幹部、亂髮錢物、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變相公款旅游、領導幹部“走讀”和“會所中的歪風”等11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分別提出了具體的整治目標、責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新提拔幹部任職要承諾
  “裸官”實行職位限入
  《關於切實解決政績觀不正確問題專項方案》提出,成都將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其中明確,不唯“GDP”,不搞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名,近年來群眾頗為關心的環境質量和生態保護等指標則在考核中加大權重。
  在對幹部的提拔方面,成都將全面推行新提拔幹部任職承諾制度。《關於切實解決違規選用幹部問題專項方案》要求,新提拔領導幹部應就遵守政治紀律、正確履行職責、堅持優良作風、保持勤政廉潔等在適當範圍內作出公開承諾。黨委組織部門定期對照承諾書對新提拔幹部的踐諾情況進行跟蹤考核,視具體情況予以肯定、提醒或批評。
  其中還明確提出,成都將嚴格實行“裸官”任職崗位管理,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幹部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此外,在選拔幹部過程中,凡出現“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問題,都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存在隱情不報、違反程序等失職瀆職行為的,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
  領導幹部違規兼職
  9月底前必須辭去或免去
  “9月底前,各單位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糾正。凡不符合規定的,必須免去或由本人辭去所兼任(擔任)的職務。兼職(任職)期間違規領取的薪酬,按紀委有關規定執行。”《關於切實解決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專項方案》提出,成都將通過一系列舉措,重點解決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或特定關係人經商辦企業提供方便、謀取私利,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領導幹部職權範圍內經商辦企業等問題,領導幹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或領取報酬隱瞞不報等問題將被嚴肅查處。
  成都還將制定完善領導幹部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關於切實解決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問題專項方案》提出,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前,要書面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操辦事宜事由、時間、地點、方式、規模、參加人員範圍等,並作出不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不占用公車、公物等公共資源和設施,厲行節約、註重社會影響、不大操大辦等廉潔自律承諾。事後要報告承諾執行情況,並及時上交未能按照規定謝絕或退還的禮金禮品等。
  此舉意在狠剎領導幹部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等不正之風,嚴明紀律規範,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
  會所清理亂作為
  將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今年以來,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一直備受關註。《關於解決“會所中的歪風”的問題專項方案》中也提出,工商、建設、文化、林園等部門要對登記註冊的615個餐飲酒樓(會所)進行全面清理,對未登記註冊的74個餐飲酒樓(會所)督促其完善手續。黨員領導幹部凡是2014年1月20日後,出入私人會所和接受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一律視為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私人會所建設管理方面,有違規審批、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會所清理工作中,不配合、不作為、亂作為、不履職的,既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嚴肅追究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成都還將建立健全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會議活動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相關部門也將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分別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堅決杜絕借開會、出差、就醫、學習考察、交流培訓、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組織公款旅游。《關於切實解決變相公款旅游問題專項方案》提出,成都將把切實解決變相公款旅游問題納入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情況督促檢查的重要內容,強化審批責任和問責追究,嚴格做到“誰派出、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進一步規範管理,確保令行禁止。
  11個專項方案切實解決
  11個“四風”突出問題
  關於切實解決
  政績觀不正確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重點解決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只顧眼前、不顧長遠,盲目舉債、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績工程”,換一任領導、變一套思路,唯GDP選拔任用幹部等問題。規範完善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嚴肅查處製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等問題。
  工作措施
  ●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目標績效管理工作的意見》,構建完善統一組織領導、精簡量化指標、分類差異考核、結果綜合運用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重點突出對各地實施“五大興市戰略”,推動本地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成效的考核。
  ●不唯“GDP”,不搞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名;強化約束性指標考核;加大資源消耗、環境質量、生態保護、消化產能過剩、安全生產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科技創新、教育文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考核。
  ●強化離任責任審計,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幹,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生態嚴重破壞的,盲目舉債留下一攤子爛賬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加強財政監督、審計監督,加大統計巡查力度。梳理排查信訪線索,嚴肅查處製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等問題。
  關於切實解決
  執行不力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重點解決庸懶散拖、推諉扯皮,作風飄浮、工作不實,“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機關化”現象嚴重、部門利益至上,不深入實際、漠視群眾疾苦等問題。加強效能建設,提高執行能力。嚴肅查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政令不暢等行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為推動全市科學發展、領先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工作措施
  ●規範窗口設置。對全市政務服務大廳佈局、標識標牌等進行統一規範。窗口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上崗。
  ●對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檢查結果在全市通報。
  ●嚴肅查處環境保護、國土資源、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領域的失職瀆職、徇私枉法行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關於切實解決
  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重點解決徵地拆遷、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醫保低保辦理、安全生產、醫療衛生、教育發展、食品安全、環境保護、農業直補、救災救濟扶貧、涉法涉訴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對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嚴肅查處辦事不公、優親厚友、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民物資和資金等問題。
  工作措施
  ●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徵地拆遷、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價格和收費等政府信息都必須公開。
  ●大力推行行政決策公開。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在決策前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反饋或公佈意見採納情況。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認真落實省上關於“確保2014年竣工公共租賃住房的30%定向供應給農民工”的要求。
  ●重點整治“大處方、大檢查”和昂貴、自費藥品及耗材過多使用等過度醫療、不合理醫療現象。
  ●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治理工作,堅決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
  ●開展警車管理整治。重點整治警車私用和使用警車從事非警務活動,警車亂停放,非執行緊急公務亂拉警笛、闖紅燈,警車、警牌流入社會等問題。對違規使用警車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因交通違法導致惡性事故的,從嚴從重追究當事人責任,併進行倒查追責。
  ●督促市縣適時公開曝光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加強公職人員警示教育。
  關於切實解決
  行政行為不規範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執法程序,改進執法方式,規範權力運行,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重點解決行政行為不規範問題。
  工作措施
  ●推行行政審批清單制度,由市、區(市)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統一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行政審批。
  ●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專項清理工作,糾正合同工、臨時工執法問題。
  ●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細化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標準,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推進標準化執法,避免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和隨意執法。
  ●改進執法方式,推行說理式執法、柔性執法。
  ●對不作為、亂作為,粗暴執法、執法尋租、貪贓枉法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切實解決執法不公,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收紅包、拿回扣等問題。
  關於切實解決
  違規選用幹部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通過整治重點問題,完善制度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嚴格查處追責,堅決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工作措施
  ●認真落實新提拔幹部任職雙承諾制、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幹部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推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強化對選人用人全過程的監督。
  ●實行“帶病提拔”問題責任倒查,嚴肅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
  關於切實解決
  亂髮錢物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確保中央、省和市規範津貼補貼的相關政策規定落實到位,杜絕巧立名目亂髮錢物、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錢物等現象。
  工作措施
  ●加強工資直發管理,津貼補貼要通過財政部門工資統發專戶,以銀行卡形式集中統一發放,不得發放現金。
  ●嚴格經費預算約束。部門(單位)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不得擠占或挪用公用經費、工會經費、集體福利費、其他專項經費及下級單位資金髮放津貼補貼。
  ●嚴格支出決算審查。財政部門對超標準、超範圍列支的決算一律不予批覆。
  ●組織開展部門(單位)津貼補貼發放情況專項檢查,重點對違反規定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或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在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之外繼續發放原有津貼補貼項目、超標準或超範圍發放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違反規定向職工普遍發放各種錢物等情況進行檢查。
  關於切實解決
  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通過整治重點問題,完善制度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嚴格查處追責,切實解決領導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等問題。
  工作措施
  ●各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糾正。凡不符合規定的,必須免去或由本人辭去所兼任(擔任)的職務。兼職(任職)期間違規領取的薪酬,按紀委有關規定執行。
  ●將領導幹部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入乾股的問題納入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情況督促檢查的重要內容。
  ●運用“12380”舉報受理渠道及信訪、電話、網絡、手機短信“四位一體”舉報受理平臺,切實發揮幹部群眾對領導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等問題的監督作用。
  關於切實解決
  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狠剎領導幹部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等不正之風,嚴明紀律規範,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領導幹部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前,書面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操辦事宜事由、時間、地點、方式、規模、參加人員範圍等,並作出不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不占用公車、公物等公共資源和設施,厲行節約、註重社會影響、不大操大辦等廉潔自律承諾。事後要報告承諾執行情況,並及時上交未能按照規定謝絕或退還的禮金禮品等。
  ●切實解決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和賭博斂財問題納入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情況督促檢查的重要內容,通過明察暗訪、約談、查閱資料等方式加強專項檢查。
  關於切實解決
  變相公款旅游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嚴格制度規範,明確工作紀律,著力解決借開會、出差、就醫、學習考察、交流培訓、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公款旅游的問題,堅決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會議活動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並指導區(市)縣細化落實具體辦法。
  ●各相關部門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分別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堅決杜絕借開會、出差、就醫、學習考察、交流培訓、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組織公款旅游。
  ●把切實解決變相公款旅游問題納入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情況督促檢查的重要內容,強化審批責任和問責追究,嚴格做到“誰派出、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進一步規範管理,確保令行禁止。
  ●嚴肅案件查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發現變相公款旅游的,嚴格依紀依法進行查處。
  關於切實解決
  領導幹部“走讀”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嚴格制度規範,明確工作紀律,著力解決領導幹部隊伍中存在的上班點卯、下班走人,幹勁不足、精神不振,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帶班不力、值班不嚴,浮在面上、遙控指揮,無視規定、公車私用等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外出報備、請示報告、請銷假、值班帶班、公務用車統一管理、集中(定點)停放、非公務活動不得使用公務用車等制度規定,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請示報告和請銷假、帶班值班、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工作日誌和幹部關懷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並指導區(市)縣細化落實具體辦法。
  ●強化幹部考察、考核和社會評價,並將其與年終目標考核、幹部提拔任用掛鉤。
  ●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特別是造成不良影響或惡劣後果的,根據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關於解決
  “會所中的歪風”的問題專項方案
  目標任務
  重點解決黨員幹部違反承諾,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利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設立會所侵占群眾合法權益等問題。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發動群眾舉報違規線索。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規行為,以及在私人會所建設管理方面違規審批、失職瀆職等行為,嚴格追究責任。
  工作措施
  ●工商、建設、文化、林園等部門要對登記註冊的615個餐飲酒樓(會所)進行全面清理,對未登記註冊的74個餐飲酒樓(會所)督促其完善手續。
  ●規劃、林園、文化等牽頭部門對清理出的違法違規的餐飲酒樓(會所)特別是將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變為私人會所和餐飲酒樓的,責令其限期拆除違法違規建設;對改變規劃用途的,督促其調整業態、恢復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
  ●黨員領導幹部凡是2014年1月20日後,出入私人會所和接受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一律視為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私人會所建設管理方面,有違規審批、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會所清理工作中,不配合、不作為、亂作為、不履職的,既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嚴肅追究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製圖 餘進
  (原標題:領導幹部辦紅白喜事 必須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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