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鶴壁一名正在獄中服刑的官員,日前在《檢察日報》刊發“懺悔書”,反思自己觸犯“受賄罪”的前因後果。他說自己“在乎的不是錢”,而是“思想道德標準發生了嚴重扭曲”,具體表現就是“我為他辦事,他自然應該感謝我,如果不收,反而有點兒不近人情。”
  眼下,反腐行動風起雲涌,不時傳來貪腐官員落馬的消息。而這些官員因何走上貪腐之路,卻很少被輿論提及。在涉嫌貪腐的不歸路上,包括成長環境、性格特點等個性因素究竟起到了何種作用,這名官員的“懺悔書”似乎提供了一個樣本。雖然,這名官員聲稱“在乎的不是錢”,但在其悔過中,依然可以看到“我既想花錢讓孩子在國外讀書,又想家庭生活優越,所以對金錢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合法收入不多但卻想維持體面、富貴的家庭生活,孩子出國留學需要高昂的學習和生活花費,利用手中的權力尋租就成為必然。用這名官員的話說,就是“以奢侈為榮,以貧窮為恥”,最終“成了金錢的奴隸”。
  可見,個人和家庭生活的物質需求成為官員涉貪的重要因素。此外,對“人情”的理解,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日前,一名接受調查的國企官員在醫院接受身體檢查時跳樓自殺。據知情人說,生前接受審查時,他說出了“我不想收,但不敢不收”的話。如果不加以分析,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所謂“時評家”會武斷地認為這種說法“簡直就是一種混蛋邏輯”,他們的理由是“有人拿槍逼你受賄嗎?”甚至,“時評家”們認為這是一種侮辱公眾智商的說辭,是貪官的“無理狡辯”和不值一駁的“藉口”。但懂得基層現實的人會知道,說這話的官員往往有一種“恐懼感”,如果不收,怕別人覺得自己“不近人情”,怕自己成為官場潛規則下的“異類”,更怕自己不為周圍環境所容。
  高牆之下,鐵窗之內,貪腐官員有更多時間反思自己,也更容易說點過去不便言說的“心裡話”。河南鶴壁的這名官員回憶,對於“人情”的最初感觸和深刻印象,來自自己成為“恢復高考後的第一屆大學生”,“當時,我是我們家附近幾個鄉鎮唯一一個考上大學的,全村人都很開心。開學的時候,全村人都去送我。現在想來,也許這極大地滿足了我的虛榮心,使我在以後的工作中覺得人情很重要。”如今,身在獄中,他這樣感慨道。
  覺得“人情很重要”的結果,就是“對於別人的所求,我一般都是有求必應,我在乎的不是錢,很多時候我喜歡聽別人的贊揚,或者說是感激,這讓我心裡很受用”。探究物質需求之外的官員貪腐原因,這位官員的說法具有一定普遍性。對於手握人事、財務大權的領導幹部而言,別人的贊揚令其飄飄然,權力的背後,是周圍人的阿諛奉承和忠誠贊美,寵辱去留,一念之間,決定了職務、財物的分配歸屬之後,受益人必然會表現出“發自內心的感激”,並將賄賂及時奉上,這時,很多官員感到的是欣慰,是所謂“付出總有回報”,有誰會拒絕被人感激的快樂呢,尤其是這種“感激”不僅帶來眼前的現實利益,還包括官員退休之後,利用自己幫助和提攜過的人繼續實現利益的“長遠規劃”和“遠期效益”。這種“長遠的人生投資”,成為官員“玩弄權術”和搞“權錢交易”的重要推動力。所以,即便真的“在乎的不是錢”,但在乎“贊揚”和“感激”,也使官員走向了貪腐不歸路,這樣的性格和個人價值取向的因素,值得重視。  (原標題:貪官為何“很受用”別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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