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財政部公佈三季度稅收分析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前三季度實現5697億元,同比增長12.4%,相較全部稅收7.4%的速度要高。財政部解釋為,由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資薪金及勞動報酬所得稅增長(據11月11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實際上個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只有6.3%。之所以我們如此關註這個稅種,是因為它直接體現在我們的工資單上,看著心疼啊。改革個稅的呼籲從來沒斷過,而在我國收入差距較大的現實面前,個稅也被看成調節收入分配的一個工具。比如這一次,個稅就被取了個新名字叫“工薪稅”,意思是這稅種的主要繳納者還是工薪階層。這顯然就達不到調節收入分配的目的了,甚至還有“劫貧濟富”的嫌疑。按照這個觀點出發,個稅改革的方向當然就是“劫富濟貧”了。
  我支持個稅改革,因為它的確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我覺得,改革就僅僅應該是解決公平問題,但如果還想把它當做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實現“劫富濟貧”的目的,那可能就不是在追求公平,而是在追求特權。比如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同時再提升高收入人群的繳稅比例,這意思就是你多交點我就不交了,這就矯枉過正了。
  不過大眾顯然很欣賞通過稅收調節收入分配這個辦法,除了個稅,遺產稅、房產稅、奢侈稅,這些稅種的目標人群往往是高收入群體。可即便我們放下公不公平這件事不談,我們的目的能實現嗎?不好說。舉個著名的例子,1990年的時候,當時美國總統老布什簽署了一項新法令:對高檔汽車、飛機、游艇、服裝征收10%的“奢侈稅”。然後增加的財政收入可用來幫助窮人。願望很美好,可惜他們低估了富人們的能力,美國的富人們決定不在本土購買這些產品了。結果就是,這些稅沒收著,而美國的這些行業卻遭受了滅頂之災。1991年,美國游艇產業遭受重創,銷售減少77%,許多廠家破產,至少2.5萬名工人失業。最後,政府因此花費的失業救濟金多過奢侈稅帶來的增收。到了1993年,這個奢侈稅不得不取消了。
  這就是我們可能面臨的現實問題,我們對富人的財產徵稅,這負擔最終可能落在窮人頭上。一方面,因為財富與權力的密切關係,稅收能不能落實是個問題;另一方面,富人的惹不起卻躲得起。比如法國、德國的富裕階層,往往選擇居住在摩納哥和瑞士,因為這兩個國家稅率低。而俄羅斯正成為新的避稅天堂。對高收入階層的高賦稅一方面導致了人才和資產的外流,同時也阻礙了高端人才的引進,對一個國家的經濟而言,顯然不是個好消息。而這些經濟上的成本,將由惹不起又躲不開的弱勢群體承擔。比如失業率的上升。
  也就是說,在我們啟動改革的時候,除了公平問題之外,還要考慮現實的可能性,考慮不同人群的議價能力。否則很可能得不償失。然而現實的貧富差距和稅收的痛感又是實實在在的,讓我們無法視而不見。不過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是強制的稅收,而是解決最基本的權利問題。比如一些官員的灰色收入,比如行政壟斷企業利用行業門檻獲取的暴利,更不用說違法所得了。如果不從根子上解決這些特權問題,遏制諸如此類的不正當收入,而只是在結果上一刀切地收稅,那就很可能傷及無辜,讓收入正當的人群受損。其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從而讓整個經濟環境惡化。
  而且,相比於探討徵誰的稅,更簡單直接的辦法可能是還富於民———減稅。就在“雙十一”這一天,再次創造商業奇跡的阿裡巴巴創始人馬雲談到了自己對稅收的看法。馬雲說:“我覺得減稅是今天中國最需要做的事情。中國加稅,對中國的經濟只會帶來更多的壞處,減稅會讓中國的財政收入、中國的經濟越來越好,加稅只會讓中國更多的企業垮下來。”通過減稅的辦法還富於民,無論這個減掉的稅收落實在哪個群體,我相信都會提升經濟的活力,並惠及所有人。當然,對於政府來說,加稅的意見容易聽進去,減稅的意見就不大容易入耳了。 本報評論員 牛角  (原標題:個稅改革未必能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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